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做好我校2026年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推荐工作,现开展校级大创项目申报工作,以便从中遴选优秀项目推荐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大创项目,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
二、项目申报
(一)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或个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项目可以是创作、设计、开发等,应用性、创新性研究,社会调研,各类竞赛的前期研究,教师科研项目子课题,及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活动等项目。
2.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生团队在学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的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大创项目资助对象是具备初步的科学探究和动手能力,并且在学术研究方面或创新创业实践方面有浓厚兴趣,有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包含专科生和研究生。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允许学生跨校组建团队,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校本科生。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2.创新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6人,创业实践项目参与人数不限。
3.鼓励大一学生积极申报方案设计类、文献调研类、商业计划类项目,并依托项目参加各级各类学科专业竞赛。大二以上学生可以申报实验类、实践调研类、产品创作类等难度较高、实践性较强的项目,依托项目形成标志性成果并参加高水平学科专业竞赛。
4.校级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以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为主,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每位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新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
5.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在1-2年内取得预期的研究结果,并完成项目结题工作。结题时间原则上要求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再次申报新项目。申请过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再次申报新项目。
6.申报项目选题面向国家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鼓励支持学生大胆创新,包容失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教育生态文化。
7.项目申报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历年创新训练项目或研究内容相似度极高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鼓励前期通过创新训练项目产出标志性成果(产品、报告、论文、著作、专利、软著等)的项目申报创业训练项目。
8.为鼓励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发展,针对对入驻明秀校区青创空间、五合校区创客空间以及武鸣校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社团和比赛战队,设立基地专项若干项。
9.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创项目将从2025年未获得国家级和区级立项的校级项目、2026年校级大创项目中遴选,有意向申报2026年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创项目的学生必须申报且获得校级大创项目的立项,否则将不具备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创项目申报资格。
三、项目评审
(一)各单位根据自身学科、平台、资源、产业发展等具体情况,针对项目的选题、创新型、可行性、经费预算等条件进行评选,适当安排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比例,综合考虑项目的专业覆盖面。
(二)各单位可考虑优先支持有前期研究或实践基础、成果突出的项目立项,优先支持依托一流学科、重点实验室、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企业需求项目等资源的项目立项,优先支持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关爱学生成长的博士或高级职称教师指导的项目立项。
(三)各单位收到学生提交的立项申请后,组织本单位评审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确定拟推荐项目,再由各单位大创管理联络员汇总报送创新创业学院,要求每个教学单位推荐的项目数量不低于30项。经学校审核后,立项项目将在网上公示一周后上报审批并公布。
四、组织管理与经费支持
(一)项目立项后,鼓励各单位依托自身学科专业优势、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工作室等条件优势,积极配合立项项目开展工作。
(二)鼓励各单位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广西科技开发项目、横向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基金项目设立校级自筹项目。
(三)鼓励各单位结合立项项目的开展情况、前期基础、已有成果、团队积极性等多方面进行定期考核,优先对优质项目进行推荐国家级和自治区级。
(四)校级项目均为自筹项目,建议各单位给予项目资助标准不少于0.1万元/项,不设限校级项目申报名额,经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与管理。
(五)各单位结合实际,强化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项目管理可根据《南宁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南师教字〔2025〕60号)执行,经费管理可根据《南宁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南师教字〔2025〕59号)执行。
五、验收与结题
(一)校级项目由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项报告书和相关研究成果等支撑材料进行验收,项目需满足结题条件中的1项才达到要求,具体验收要求参考《南宁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合格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核,结项项目经过全校发文后将颁发结项证书。
(二)校级项目若被推荐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的项目,后续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相关要求进行结项验收。
(三)大创项目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英文: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Training Program for College Students + 项目编号)”字样。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成立由分管教学领导牵头负责的大创项目管理小组和项目评审专家组,安排大创管理联络员专人负责大创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本科生教学管理体系。
(二)各单位应总结大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
(三)各单位要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学科研能力强、科技成果突出、有创业实践经历的教师参与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教师培训。
(四)各单位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各级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仪器设备。
(五)鼓励各单位和企业开展合作,由企业发布选题,引导学生围绕企业生产一线的具体问题组建团队开展研究与实践,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
(六)各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学生参与项目,定期开展交流活动。鼓励表现优秀的学生,支持项目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
七、时间安排与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材料撰写
项目申报材料撰写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15日,教师指导学生做好选题、申报书撰写指导,学生利用假期完成前期调研、文献查阅以及申报书撰写。
(二)项目申报培训
创新创业学院在1月30日前,将邀请专家针对申报书材料的撰写技巧和注意事项开展培训,提高项目质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项目申报材料收集和遴选
项目申报材料收集和遴选时间为3月16-18日,各单位收到学生提交的立项申请后,组织本单位评审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确定单位项目,再由各单位大创管理联络员汇总申报材料(含基地专项)电子版报送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OA邮箱。
(四)项目评审及立项
创新创业学院在3月底前,完成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基地专项项目需组织现场答辩,批准立项后面向全校发文公布。如发现存在雷同项目或已获其他资助的项目,将直接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五)项目实施及验收结题
项目获得立项后开始实施,项目在次年(一年期)或者第二年(两年期)的4-5月完成项目验收与结题,结题需满足结题要求。
八、联系方式
(一)请参与大创项目的学生加入南宁师范大学大创学生项目QQ群(具体看学校文件),进群后修改备注为:学院-年级-姓名。
(二)其它不明事宜,请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联系人:何禹,联系电话:0771-394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