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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延期及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9日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检验创新成果、凝练创新心得、营造创新氛围,学校现对2022年延期及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撰写结题材料

各项目组成员按格式要求撰写如下结项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展板;

3.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汇总表。

提交结题材料

(一)项目结题报告书的结题意见需指导老师、专家组、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扫描后用PDF版本上传系统。

(二)请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的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给本单位大创项目管理老师,各单位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题报告书和相关项目成果等支撑材料进行验收。

(三)验收合格后,校级项目由各单位大创管理老师统一发结题材料到联系人OA邮箱。

(四)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的项目请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完成系统填报,并将所有项目成果材料一起压缩上传系统。平台网址:http://114.220.75.43:1008/gxcxcy/Index。系统填报详细步骤请仔细阅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使用指南》。

(五)各单位对结题项目的电子版材料做好保管工作,以备查阅。

验收结题材料

(一)国家级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答辩验收,推选出优秀项目并优先推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答辩拟定于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具体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二)项目验收合格后,颁发结题证书。

(三)各单位编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年度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整体实施概况、组织管理方式、建设具体措施、支持保障手段、项目特色与成效、经典做法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同时将经验和改进方法传达到相关师生,以利于提升大创工作。

(四)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27日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年度报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一览表》、校级结题材料等三部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OA。

(五)鼓励结题的项目积极报名参加今年举办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等活动。

(六)项目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英文: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Training Program for College Students + 项目编号)”字样。

注意事项

(一)结题时间为2024年4月—5月27日,请各单位按时完成。

(二)对未按期结题或者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视为项目开展工作失败,以课题中止处理,学校将不给予报账和颁发结题证书,同时取消指导教师下一年度大创项目指导资格。

(三)2023年立项的项目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研究时间、推迟结题或变更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本单位领导审核批准(盖公章)后,扫描项目变更申请表电子版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同时在系统进行变更申请,最多可延期1年。

(四)项目完成结题验收后方可报账剩余经费,其中国家级10000元,区级2000元,项目经费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602026502)。注意自筹项目经费由原单位统筹,不在此经费范围内。

(五)项目经费必须在项目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主要用于论文发表、专利/软件著作申请(第一完成人为学生)、书籍出版、产品原型设计零部件、实验试剂耗材、视频制作、公司注册、差旅等各类开支,根据要求严格控制打印复印费和办公用品费用(不超过总经费20%),具体要求详见《南宁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南师教字〔2019〕26号)。请各单位大创管理老师严格审核发票信息,防止出现多张发票为同一家公司、同一天开具、连号、内容大同小异等现象。

(六)请参与大创项目学生加入“大创学生项目群”QQ群,具体工作要求将在群内发布。

(七)其他不明事宜,可联系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冯玉婷,联系电话:0771-390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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